一、小股东维权有什么途径
小股东维权途径如下:
1.查阅权:依据《公司法》,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若公司拒绝,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股东会决议撤销权: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4.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损,而监事会等怠于履职时,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二、小股东权益受损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若公司拒绝,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职,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对股东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协商不成可起诉。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管等侵害公司权益,而监事会或监事怠于履职时,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向法院起诉;情况紧急,股东可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
要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将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三、小股东权益受损如何索赔
小股东权益受损索赔可通过以下途径:
1.查阅权诉讼:若公司拒绝小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资料,股东可依《公司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诉讼:股东会或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监高人员侵害公司权益,而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依法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4.退股及赔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赔偿。
在探讨小股东维权有什么途径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小股东维权成功后,权益保障的持续跟进问题。有时候即便通过一定途径成功维权,但后续公司可能并未切实落实相关权益,小股东该如何进一步应对。另外,维权过程中的证据保存也是关键,如果证据缺失或不充分,可能会影响维权效果。若你在小股东维权方面,对权益跟进保障、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更多维权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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