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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何申请浦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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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302人看过
导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书: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2、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3、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市民如何申请浦东信息公开?

一、浦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市民如何申请浦东政府信息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书: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该采用哪种方式?

申请人书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接收申请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确切特征等有困难,向行政机关咨询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

政府信息依法属于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公开的,区(县)政府可以设立本行政区域的集中接收申请窗口,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收到申请后多久内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行政机关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在申请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申请人办妥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综上所述,上海市民如果对浦东方面的政府信息感兴趣的话,可以申请浦东信息公开。向政府提交一份申请书,写清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等。政府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会做出答复,如果是可以公开的信息,政府会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不能公开的,也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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