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漏罪为同一罪名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且为同一罪名的,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具体是先对漏罪作出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2年后发现之前还有一起盗窃漏罪,法院对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时,要在5年以上、8年以下的幅度内,结合甲的具体情况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假设决定执行7年,已执行的2年应计算在内,甲还需服刑5年。
二、漏罪与前罪同罪名如何并罚
漏罪与前罪同罪名仍按《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原则并罚。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例如,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3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抢劫罪未判决,对新发现的抢劫罪作出判决,假设判处有期徒刑6年,再将8年与6年按第69条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若决定执行12年,已执行的3年应计算在12年内,甲还需执行9年。
三、漏罪与前罪同罪名怎么并罚
漏罪与前罪同罪名,仍按《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原则并罚。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例如,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3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抢劫罪未判决,对新发现的抢劫罪作出判决,如判处有期徒刑5年,再将前后两个判决的8年和5年依照第69条决定执行的刑罚,假设决定执行10年,已执行的3年应计算在10年内,甲还需执行7年。
当我们探讨发现漏罪为同一罪名怎么处理时,除了了解基本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漏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这关系到是否还能对漏罪进行追究。另外,同一罪名的漏罪在量刑时,与前罪的刑罚合并计算会有怎样的具体规则,不同的犯罪情节和量刑幅度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如果你在面对发现漏罪为同一罪名的情况时,对追诉时效、量刑合并等问题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尽的法律解答,不要错过专业法律支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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