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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起诉离婚的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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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784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即户籍所在地;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就医除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失踪的身份关系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办理起诉离婚的地点在哪里

一、办理起诉离婚的地点在哪里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即其户籍所在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存在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应向哪级法院提起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案件通常属于基层法院一审受理范围。

地域管辖上,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

当我们了解了办理起诉离婚的地点在哪里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通常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另外,起诉离婚的程序时间也是很多人关心的,一般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若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办理起诉离婚的地点仍有不清楚的地方,都无需担忧。如果您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难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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