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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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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745人看过
导读:婚内同居财产分配先遵循双方约定,无约定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分割时考虑财产贡献等因素。一方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等视为共同共有,分割时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原则均等但结合实际情况和贡献,具体分配需综合实际判断。
婚内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内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婚内同居财产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若双方有约定,从其约定,约定优先于法定。若无约定,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在分割时,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其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同居期间不参与分配。而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等财产,一般视为共同共有,在分割时可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贡献等。总之,具体的分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二、婚内同居可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核心要点:

1.主张前提: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若不解除婚姻关系,无过错方不得单独请求损害赔偿。

2.同居定义:需满足“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偶尔出轨或短期婚外性行为不构成该情形。

3.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如因调查同居事实产生的合理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4.举证责任:无过错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同居事实(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持续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注意证据需合法取得,不得侵犯隐私)。

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若诉讼离婚,应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过错方为赔偿义务主体,婚外第三人不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结论:符合上述条件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三、婚内与他人同居可索赔吗

婚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索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比如为调查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情况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抚慰。

需注意,无过错方提出索赔需以离婚为前提,若不离婚仅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并且,无过错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在了解婚内同居财产怎么分配之后,我们还需知晓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比如,若在分配财产时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婚内同居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在掌握证据后,是可以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另外,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在分配时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若你在婚内同居财产分配上存在疑惑,或是遇到隐藏财产等复杂问题,想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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