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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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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962人看过
导读:冒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无效,依《民法典》,此类属无权代理(无/超/终止代理权且未被追认)。若被冒名者事后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可主张无效(违背真实意思)。被冒名者可收集身份差异、未参与等证据起诉确认无效,法院审事实证据判定,维护合法权益。
冒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一、冒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冒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冒名签订协议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若被冒名者事后追认该协议,则协议有效;若不追认,被冒名者可主张协议无效。因为冒名签订协议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被冒名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身份信息差异、自身未参与协商签订过程的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法院会综合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判定协议是否有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冒名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冒名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若被冒名者对合同予以追认,则合同有效;若被冒名者不追认,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

冒名行为构成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若冒名者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冒名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冒名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定效力吗

冒名签订的合同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被冒名人对冒名行为事后追认,该合同有效,相当于被冒名人对合同内容予以认可,合同对其产生约束力。

若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冒名人有代理权,合同也有效。比如冒名人持有被冒名人的授权文件等能让相对人产生合理信赖的材料。

反之,若被冒名人未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对被冒名人不发生效力。此时若相对人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冒名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冒名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定效力,要结合被冒名人态度、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因素综合判定。

当我们聚焦“冒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此类协议通常因缺乏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外,还需关注后续的维权路径。被冒名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确认协议无效之诉,或申请撤销该协议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瑕疵不止于此,比如无拆迁主体资格的机构签订的协议、违反法定拆迁程序的协议等,均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若你在遇到类似拆迁协议效力争议时,对具体维权流程、证据收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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