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执行款坐牢出来后没钱还怎么办
挪用执行款坐牢属于承担刑事责任,而还钱是民事赔偿责任,刑责承担不免除民事责任。若坐牢出来后没钱还,首先,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债务人应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制定可行还款计划,表达还款诚意。若恶意逃避执行,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责任。
二、挪用执行款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国刑法没有“挪用执行款罪”这一罪名,相关行为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处罚因罪名不同而异。
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执行款损失谁承担赔偿
挪用执行款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执行人员挪用执行款,属于职务行为不当,法院需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行人员追偿。因为法院对执行人员有管理监督职责,执行人员履职时违法造成损害,国家应先行赔偿。
若案外人挪用执行款,其作为侵权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案外人返还执行款并赔偿损失。同时,挪用执行款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我们关注挪用执行款坐牢出来后没钱还怎么办时,除了明确坐牢不免除还款责任这一基本规则,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其一,服刑期间债务并不会因承担刑事责任而抵消,出狱后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其二,若暂时确实无力偿还,可能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但单纯无钱可还一般不会再次被追责(除非存在故意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的情形)。如果您对还款期限协商、失信名单解除条件,或是后续可能面临的执行措施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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