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方违约能否要求继续履约
卖方违约,买方一般能要求继续履约,但存在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不过,若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则不能要求继续履约。
比如房屋已过户给善意第三人,卖方事实上无法再向原买方交付房屋,此时不能要求继续履约。若买方要求继续履约合理合法,可先与卖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卖方违约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卖方违约时,买方通常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卖方违约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享有法定解除权。
比如,卖方拒绝交房、一房二卖等情形,买方可以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但买方需注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行使,可能导致权利消灭。同时,合同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按约定处理。总之,卖方违约,买方一般可解除购房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但要遵循法定或约定程序。
三、卖方违约能否要回房产证
卖方违约时买方一般能要回房产证。依据相关法律,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若卖方违约情形涉及未按约定交付房产证或非法占用房产证等,买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索回。
买方首先可与卖方协商,要求其返还房产证。若协商无果,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违约事实证明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返还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卖方仍不履行,买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我们探讨“卖方违约能否要求继续履约”时,需明确并非所有违约情形都能主张该权利。比如标的物已被第三方善意取得、或继续履行会严重损害卖方合法权益(如涉及专属人身性质的合同)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予支持。此外,若买方最终无法实现继续履约的诉求,还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包括实际损失及合理的预期利益)。若您正面临卖方违约的具体纠纷,对“能否要求继续履约”的具体适用条件、证据收集要点,或后续赔偿主张的细节存在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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