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480,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新地中心一期55-56层(4601、4701室)。
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这段特殊经历让他做事风格干练、果断,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自2018年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他巧妙地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创新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陈兵兵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执业理念,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多年。
在执业过程中,陈兵兵律师取得了诸多出色成果。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里,他多次会见当事人,还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得到不起诉决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陈律师带领团队尽职调查,以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
另外,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以2024年的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为例,更能体现陈兵兵律师在刑事辩护上的专业能力。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并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陈兵兵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策略。
他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行为,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要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积累酌定情节。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情节轻微,最终说服检察机关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刘X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
陈兵兵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还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凭借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赢得了业内的广泛赞誉。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那里获得可靠、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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