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过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屡创佳绩,他就是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
赵骄虎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
下面通过一起养老项目非吸案,来具体展现赵骄虎律师的专业风采。案情介绍: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涉案公司,招聘多人设立线下网点。2014年至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庚X参与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投案,部分退缴违法所得。
办案经过: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且部分涉案数额应扣除;同时提出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并非主动吸收,量刑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还强调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且家庭情况特殊,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公司及各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未采纳“单位犯罪”“员工投资数额扣除”等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赵骄虎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精准辩护,情节锚定清晰,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量刑争取合理,结合多方面因素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赵骄虎律师秉持着“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诉讼业务领域深耕细作,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等。他以专业的精神、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之路上不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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