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奋力抗争。刘波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法律界崭露头角的人物。他自2014年开始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0930,服务地区主要在绵阳。作为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以及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他执业至今的时间里,累计办理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民事案件多达800余件,标的超2000余万元,处理江油、绵阳离婚案件各100余件。他一直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刘波律师的专业风采。在“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中,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X、杨XX、龚X三人共谋利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他们购买了透视麻将及隐形眼镜,由杨X负责在麻将馆打牌诈赌,杨XX、龚X协助更换麻将,三人共骗取他人赌资人民币24,000元。同年9月22日,三人在再次更换麻将时被当场发现并抓获。
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严峻形势,刘波律师展开了详细的工作。他经过详细阅卷和庭审分析,提出了四点核心辩护意见。首先,他精准定性,指出龚X仅参与了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的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为后续辩护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了法律基础。其次,刘波律师厘清款项性质,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的事实,他辩称该款项实际上是杨X归还给龚X的私人欠款,并非诈骗所得的赃款,旨在降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再者,刘波律师举证证明退赃行为,当庭出示收条,证实龚X案发后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应视作退赃行为,体现了被告人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最后,他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原本公诉机关建议对龚X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但法院最终对量刑建议进行了重大调整。法院明确认定龚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采纳了其积极退回赃款的辩护意见,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龚X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结果,成功避免了有期徒刑的实刑判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其人身自由。
刘波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思维以及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他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用专业和担当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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