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服务地区为安徽-宿州,联系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刘刚律师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
执业以来,刘刚律师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经验。他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业绩突出。
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注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定制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力求提供优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他还获得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二、主办案例
杨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杨XX作为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为客户代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客户利用执照经营黄色x站违法犯罪,杨XX于2020年7月30日被安徽省XX县公安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严重刑事处罚。
刘刚律师接受杨XX家属委托后,目标是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他第一时间前往XX县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代办业务流程、与客户沟通细节及对客户真实意图的认知,为辩护策略奠定事实基础。在羁押期间,他保持与办案机关联系,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回应疑问并把握提法律意见的时机。之后,他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论证杨XX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条件。从主观上无犯罪故意,论证其无法也无义务审查客户执照办理深层意图,与下游犯罪分子无通谋;客观上无牟利目的,指出仅收取正常代办费用,未从非法收益分成;行为上无社会危险性,强调其积极配合调查,非羁押措施不影响诉讼程序。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认为对杨XX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释放,杨XX在侦查阶段恢复了人身自由。刘刚律师在本案中,抓住“黄金37天”实现程序性胜利,精准区分罪与非罪,通过专业沟通说服办案机关,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刘刚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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