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现任职于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
2020年7月30日,杨XX作为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在为客户代办营业执照后,客户利用执照经营黄色x站,被安徽省XX县公安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争议焦点在于杨XX是否具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刘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掌握详细情况。持续与办案机关沟通,跟进案件进展。随后,他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从主观无犯罪故意、客观无牟利目的、行为无社会危险性三个层面,论证杨XX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条件。最终,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对杨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释放。
刘刚律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他积极参与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防范无辜者被不当追诉或过度羁押方面,展现出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价值。
刘刚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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