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张耀午,他在法律领域深耕超10年,凭借着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张耀午律师任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主要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自执业以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张耀午律师是一个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律师,他热情、执着,敢于和公权力说不。在校期间,他就展现出了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的学习能力,通过系统的学习,对各个法律领域都有了深入的了解,为日后的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面对简单的民事纠纷还是复杂的刑事案件,他都会认真倾听客户的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的细节,为客户制定最合理、最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客户来说都至关重要,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未来发展,因此不敢有丝毫懈怠,总是全力以赴地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张耀午律师的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他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擅长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他曾作为唐山x烤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前某区委书记王x辩护人、前某区政协副主x李x辩护人、权x传销案第六被告人刘x辩护人,这些重要经验进一步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
在无罪案例方面,张耀午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辩护技巧,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无罪判决。他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这一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法律工作中付出的肯定。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张耀午律师参与辩护的具体案例。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分院,被告单位为天津XXX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兰XX。主要被告人及辩护人情况较为复杂,其中兰XX(涉案商贸公司总经理)的辩护人是张耀午律师和赵XX律师。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本案涉及的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辩护过程中,他重点围绕几个关键方面展开工作。他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通过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同时,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并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了制定全面的辩护策略,他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
最终,案件有了判决结果。被告单位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兰XX犯骗取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兰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虽然判决结果并非尽如人意,但张耀午律师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值得称赞。
每一个案子对于张耀午律师来说都是一次挑战,一次成长的机会。可能有时候会遇到不被理解的情况,比如当事人觉得办事效率不够高,或者对案件结果不满意,但他总是耐心地解释,用专业知识去化解他们的疑虑。因为他知道,法律是严谨的,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去打磨,不能辜负当事人的信任。
现在,张耀午律师依然在法律这条道路上坚定地走着。未来,他也许会遇到更多更复杂的案子,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但他不会退缩。因为他相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他,愿意成为这道防线中的一块砖、一片瓦,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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