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无畏的勇气,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王定洪律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已经执业逾9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担当与使命。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开始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法律实务中积累了深厚的功底,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更是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
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王定洪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之后,他进入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一步步成长为专职律师,直至如今担任民商部部长,成为民商部的主要负责人。他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因债务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的案件格外引人注目。2021年1月6日14时55分,被告人李X前往XXX石材城X商铺,与被害人张X因债务问题发生争吵并推搡。张X用手机对李X拍照后,李X将该手机抢走摔毁,双方冲突进一步升级,张X摔毁李X手机,李X则摔毁张X另一部手机及商铺内烧水壶、电脑显示器等财物。经鉴定,张X被损毁财物价值8332元,李X被损毁手机价值4844元。
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秉持专业、负责的原则开展辩护工作。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被告人李X,核实案发细节,确认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明确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同时,他深入挖掘量刑情节,重点核实李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的事实,固定自首相关证据。此外,他还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协调,赔礼道歉,并让李X向被害人支付8000元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及时收集转账凭证、收条、和解协议书、刑事谅解书等关键证据。
在庭审中,王定洪律师结合案件特点制定辩护策略,明确表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重点从“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无再犯风险”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同时强调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请求法院判处缓刑。他还积极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提交悔罪书等材料,充分展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推动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但法院采纳了王定洪律师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辩护意见,认为李X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结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王定洪律师在办案后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他认为,刑事辩护需兼顾“事实辩护”与“量刑辩护”,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聚焦量刑情节的挖掘与固定是辩护成功的关键。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是法定从宽依据,需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清晰的辩护意见,让法院充分考量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与社会危害性。同时,民事赔偿与刑事和解是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不仅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更成为法院适用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体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也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王定洪律师强调,辩护意见需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既要全面阐述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也要理性看待案件争议点。他提出的辩护意见被全部采纳,展现了辩护意见的价值。刑辩律师应具备专业素养,办案过程中既要精准适用法律,也要关注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引导其主动认罪悔罪、积极弥补损失、获得受害人的谅解,通过专业辩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定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也为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秉持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更多精彩的法律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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