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的高学历背景,还有着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特殊的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同时也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在法律领域的精彩征程。
从2020年正式执业至今,陈兵兵律师已经办理了近1000件案件。他的执业理念是“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他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陈兵兵律师荣获多项荣誉,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还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他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格外引人注目。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同案人员电话规劝,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展开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辩护工作。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促成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并获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
陈律师还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政策依据。
在法律文书中,陈律师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使刘X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也充分体现了陈兵兵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水平和精准判断。
除了这起案件,陈兵兵律师还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
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以其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