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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再审逆转,律师精准维权大幅下调天价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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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748人看过
导读: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引人关注。原审被告一审败诉面临高额赔偿,委托律师申请再审。律师凭借专业策略搜集关键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说服法院将54万元违约金降至5万元,成功扭转败局,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法律的行业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她已经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涉足。

俞雯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这样的教育背景为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成为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例,来看看俞雯律师是如何展现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2023年6月20日,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薛XX、芮XX名下房屋。刘XX支付了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屋。薛XX、芮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即54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刘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俞雯律师向南京市XX人民法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的办案策略。首先,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了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薛XX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旨在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接着,俞雯律师基于新证据,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刘XX提交的录音仅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因此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法院同时指出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违约金予以适当减少。最终判决维持原审关于合同解除的判项,变更原审违约金判决,将54万元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薛XX、芮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刘XX面临54万元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谈判和博弈空间。她对《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的精准运用,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也成功地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

俞雯律师用她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在事实和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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