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有哪些
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和条件。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条件方面,一是主体特定,请求方为无过错方,赔偿方是过错方。二是前提为双方具有合法婚姻关系,且已进入离婚程序,可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协议离婚时也可约定赔偿。三是有损害事实,即因对方过错行为导致财产损失或精神痛苦。四是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如因家庭暴力直接导致身体伤害和精神创伤。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无过错方才可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二、股东变更之前债务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变更前的债务由变更前的原股东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债权人可主张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依相关法律规定判断责任承担主体。
三、股东变更之前决议是否有效
股东变更前的决议一般是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判断,通常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只要决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比如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合法合规,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决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股东变更过程中,变更前的决议对公司和股东仍有拘束力。若存在程序瑕疵等可能影响决议效力的情形,利害关系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决议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例如召集程序违反规定,未依法通知部分股东等。若决议已实际履行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即便后续有股东变更等情况,之前决议的效力通常也会得到认可。
当探讨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有哪些时,需明白这些要求涵盖多个方面。除了常见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外,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也可能让无过错方有权获得赔偿。并且,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涉及精神损害赔偿。若您在婚姻中遭遇此类问题,却对自身是否符合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存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赔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读,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