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判刑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罪犯被判刑后,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开始执行刑期。
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公安机关会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拘役所执行刑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余刑超过三个月的,则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若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一般判刑后多少时间家属可以探望
通常情况下,罪犯被判刑后,在判决生效后的规定探视时间内,家属可以探望。一般判决生效后会移送到监狱等服刑场所,监狱会根据其管理规定安排家属探视,通常每月可探视12次,每次12小时左右。具体的探视时间和规定因不同地区、不同监狱等而有所差异。家属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等按照监狱的要求办理探视手续后方可进行探望。
如果是在看守所等待判决期间,家属一般只能通过律师会见罪犯了解情况,在判决生效后才转为正式的家属探视。
三、一般判刑后多久正式宣判结果
判刑即意味着宣判结果。不同程序案件宣判时间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我们关注“一般判刑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期”时,除了明确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起始点,还要注意刑期折抵的细节。比如被拘留、逮捕的羁押期限,会依法折抵相应刑期(管制一日折抵二日,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折抵一日)。另外,若判决为缓刑,虽暂不执行实刑,但需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缓刑考验期内表现影响最终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如果您对刑期折抵计算、缓刑执行要求,或是自身案件的刑期起始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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