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分居夫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异地分居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
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判决。
二、异地分居夫妻想离婚如何办理
异地分居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30天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协议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原告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异地分居夫妻如何办理离婚
异地分居夫妻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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