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双方自愿签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即生效。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例如,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书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
不过,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经法院审理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补偿费未给要怎么解决
若离婚协议书约定的补偿费未支付,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应履行支付义务,要求限期支付。若协商无果,可凭借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需证明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及对方未支付补偿费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对方确实违约未支付,会判决其履行支付义务。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在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促使其支付补偿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书交上去了还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可更改。
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条件。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其内容进行变更。若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生效,一般不能随意更改。但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经法院审理查明属实,会依法予以撤销并重新分割财产。需注意,主张撤销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不仅是双方权益确认的核心,更关联后续履行的实际保障。比如,若一方事后反悔,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等义务,另一方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本身虽具法律约束力,但并非直接具备强制执行力。需经法院司法确认或公证赋予强制效力后,才可申请执行,这一细节常易被忽略。若您正面临离婚协议书生效后的履行争议,或对协议条款效力、维权途径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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