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理
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诉讼离婚周期可能较长,需做好心理准备。若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再次起诉时,判离可能性通常会增加。
二、父母离婚另一方要探视孩子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
这种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的合法体现。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所以,从法律角度讲,另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但如果行使,直接抚养方有协助配合的责任。
三、父母离婚另一方有无抚养义务
父母离婚后,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当遇到父母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理的情况时,除了明确诉讼离婚的基本路径,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如何收集“感情确已破裂”的核心证据。比如分居满两年的居住证明、对方存在家暴或出轨的相关材料等,证据是否充分直接影响法院判决结果;二是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需间隔6个月后再次起诉,期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补充有效证据也至关重要。如果对证据收集方法、二次起诉的细节,或是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时的处理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