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有没有给人判刑的权力
检察院没有给人判刑的权力。判刑即定罪量刑,此权力专属于人民法院。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承担法律监督、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它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法定的审判程序,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何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作出判决。只有人民法院的判决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能决定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
二、检察院有没有权力决定不起诉
检察院有权力决定不起诉。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酌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监督和把关作用,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程序。
三、检察院有没有权力推翻终审判决
检察院有权力推翻终审判决。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若检察院发现终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情形,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行使抗诉权。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终审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终审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法院收到抗诉书后,应当再审。再审可能对原终审判决进行改判,即达到推翻原终审判决的效果。
关于检察院有没有给人判刑的权力,相信你已明确:检察院不具备直接判刑的职权,这一权力专属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虽不判刑,却承担着关键角色。负责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若认为法院判决确有错误,可依法提出抗诉;同时还会监督侦查活动、开展公益诉讼等,保障司法公正。如果你对刑事诉讼中各机关的职权划分存疑,或是遇到具体案件需要了解流程、寻求帮助,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惑,帮你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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