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登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该所合伙人。他自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321,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新天地商务中心四幢西楼601室。潘登律师拥有云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业知识扎实。
执业至今,潘登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法律实务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他深耕于合同领域和债权债务领域,展现出突出的专业能力。
在合同领域,潘登律师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30%,他对该类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在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的合同纠纷中,他也有诸多成功案例。
在债权债务领域,潘登律师承办相关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占比约70%。此外,他还熟悉企业破产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以潘登律师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能充分体现他的专业能力。本案原告为肖XX等五人,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为深圳市XX公司,争议焦点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2010年6月9日,原杭州XX经营部与被告签订石材供货合同,原告按约提供石材后,被告尚有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被告提出多项抗辩,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等,并申请相关鉴定。潘登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
针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潘登律师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他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并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
在三次庭审中,潘登律师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虽然最终认定的货款金额有所减少,但潘登律师通过专业辩护成功推翻了被告“已付清货款”的主张,为当事人挽回了60余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实现了当事人核心利益的最大化保护。
潘登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潘登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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