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法治社会,遇到法律纠纷时,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成功帮助当事人解决诸多难题。
俞雯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攻读国际法并取得硕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她不仅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也有所涉猎。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俞雯律师的专业风采。2023年6月20日,再审申请人刘XX(原审被告)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反悔,不再购买该房屋。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水平和敏锐的洞察力。她首先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以此来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接着,基于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虽然认定刘XX构成违约,但也确认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这起“天价违约金”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这个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的谈判和博弈创造了空间。同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外,她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让当事人从一审败诉后的迷茫中走出来,最终争取到了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
俞雯律师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俞雯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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