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主要服务地区为南京,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不仅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担任着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重要职务,同时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
在众多案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堪称经典。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卢XX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在本案中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精彩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收受财物的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主张借款9,000元应扣除,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也不应计入受贿数额;在量刑情节辩护中,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其表彰材料证明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及家庭困难情况,还提及有检举他人犯罪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虽然法院在罪名认定和受贿数额认定上未完全采纳程豪律师的观点,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他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专业法律分析提出所有可能的辩护点,充分行使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程序正义。他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呈现给法庭,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使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
尤为重要的是,程豪律师成功争取到了关键的从轻情节。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这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关键法定情节。同时,他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法院认可,成为酌定从轻处罚的理由,直接影响了最终的量刑结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被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向法官展现了被告人的完整形象,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程豪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一位值得信任的优秀律师。
程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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