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进看守所是否已定罪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进看守所并不意味着已定罪。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通常是因为被采取了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是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非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最终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只有经过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有罪判决且该判决生效后,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所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仍处于被追诉阶段,其是否有罪需由法院审判决定。
二、刑事案件进检察院多久会量刑
刑事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并不会直接量刑,量刑是法院审判阶段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会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刑事案件进看守所后多久进检察院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后到进入检察院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属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2个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短则个把月,长则可能数月。
关于刑事案件进看守所是否已定罪这个问题,答案是明确的:进看守所仅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并不代表已被定罪。除了这一点,很多当事人或家属还会关心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家属能否会见?根据规定,侦查阶段家属通常无法会见,需委托律师会见;二是如果符合条件,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有机会申请。若你对这些问题仍有疑问,比如如何委托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等,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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