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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时间要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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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769人看过
导读:共同犯罪时间认定分三类:一是事前通谋,着手前策划商议,时间从商议犯罪计划时起;二是事中通谋,犯罪过程中形成故意,从加入并达成共同故意时起;三是承继共犯,先行者着手后、实行终了前加入,从加入时起,后行者对加入前结果担责。准确认定对区分共犯责任、确定犯罪形态关键,需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
共同犯罪的时间要怎样认定

一、共同犯罪的时间要怎样认定

共同犯罪时间认定包括以下方面:

事前通谋:各共犯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已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和商议。这种情况下,从商议确定犯罪计划时起,共同犯罪故意及行为就已开始。

事中通谋:在犯罪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比如在实施盗窃时,一方发现后加入,双方形成共同盗窃故意,此时从加入并达成共同故意时认定共同犯罪时间开始。

承继的共同犯罪:先行者已着手实行犯罪,后行者在实行行为终了前加入。后行者对其加入前先行者的行为导致的结果承担责任,共同犯罪时间从后行者加入时起算。

共同犯罪时间的准确认定对于区分各共犯责任、确定犯罪形态等具有关键意义,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判断。

二、共同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判刑依据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和行为性质而定。主犯,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按集团或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若被教唆人未犯被教唆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需要什么

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需要各犯罪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包括:一是各犯罪人实施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犯罪活动整体。二是各犯罪人的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共同实施行为时,可能存在分工不同,有的是实行犯直接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有的是教唆犯引发他人犯罪故意,有的是帮助犯为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等,但不论何种分工,都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了作用。比如,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实施了盗窃行为并得手,甲的教唆行为与乙的盗窃行为共同导致了盗窃结果的发生,甲、乙构成共同犯罪。总之,共同犯罪行为是共同犯罪客观方面的关键要素。

当我们探讨共同犯罪的时间要怎样认定时,除了需明确各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重合性,还需关注关键细节: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是否在犯罪行为实施前或过程中,这直接影响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比如,若一人先实施部分犯罪,另一人中途加入并形成合意,其加入时间的认定会决定是否与前者构成共同犯罪;此外,犯罪行为持续期间内的时间衔接,也是司法实践中常需厘清的要点。如果您对共同犯罪时间认定中的具体情形(如中途加入的时间界定、持续犯罪的时间计算等)仍有疑问,或是需要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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