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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哪些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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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583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等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遗嘱或赠与指定归一方除外)、住房补贴公积金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分割需依法律、公平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哪些是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哪些是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应依据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处理。

二、婚姻存续期出轨,可索赔精神损失费吗

婚姻存续期一方出轨,无过错方不一定能索赔精神损失费。若出轨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仅是偶尔出轨、一夜情等情况,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并且,主张赔偿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若不起诉离婚仅要求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判断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性质,要结合债务用途、双方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婚姻存续期间哪些是共同财产,法律虽明确了工资、经营收益等范围,但实践中不少细节容易混淆。比如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若遗嘱未明确只归个人,是否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这些边界问题常因证据不足或认知偏差引发纠纷。若你正面临共同财产认定难题,或想了解如何举证证明财产性质、避免离婚时权益受损,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厘清规则、解答困惑,帮你妥善处理财产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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