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首情节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一般会认定为自首:自动投案: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包括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因病、伤或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认定为自首。
此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
二、自首情节在刑法中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一般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即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也视为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自首情节在量刑中是如何认定的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通常是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结合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决定从轻、减轻的幅度。
当我们梳理自首情节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时,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其一,自首被依法认定后,量刑会有怎样的从宽幅度?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还可免除处罚,具体幅度需结合犯罪事实、情节综合判断。其二,实践中常被混淆的“准自首”情形。比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可能被认定为自首。如果您对具体案件中是否构成自首、量刑从宽的实际适用,或自身情况能否认定为准自首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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