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金额达到多少算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需注意,具体案件还会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二、挪用公款金额认定的标准究竟是多少
挪用公款罪的金额认定标准如下: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具体案件会结合各种情节综合判断。
三、挪用公款金额如何界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数额是否达到相应标准,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的重要依据,需结合具体案情准确认定。
当我们明确“挪用公款金额达到多少算数额较大”时,还需结合挪用的具体用途判断。比如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一般有明确的法定标准,但各地司法实践中可能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而若用于非法活动,即使数额未达普通情形的“较大”,也可能直接被追责。此外,多次挪用公款的数额计算、是否存在从轻处罚情节等,都是实践中容易混淆的问题。若您对挪用公款的数额认定、法律后果或自身遇到的相关情况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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