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里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特殊性。一般情况下,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
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看,宅基地上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建造房屋付出了劳动和资金等,房屋价值包含宅基地权益。离婚时,房屋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双方对宅基地有相应权益。
但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宅基地分配基于特定身份关系,非纯粹财产性质。总之,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的是宅基地上房屋价值部分,而非宅基地使用权本身。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失业赔偿金吗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不包含失业赔偿金。
失业赔偿金是基于劳动者失业这一特定情形,对其失业期间基本生活的一种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失业赔偿金可类比于此,它是对个人失业状态的补偿,并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双方共同劳动、经营等产生的财产收益。所以,一般情况下,失业赔偿金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如何来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审查财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比如,婚后一方用自己工资购买房产,若无特别约定,该房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涉及财产争议,主张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财产符合法定个人财产情形。法院判定时会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界限,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里有宅基地使用权吗?其实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需结合取得时间、家庭户内成员等因素判断,若婚后以家庭户名义获批,通常属于户内共同权利,但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单独分割,实践中多与地上房屋权益绑定处理。比如离婚时,若房屋为夫妻共同建造,虽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直接分割,但可就房屋的使用、补偿等达成协议;若涉及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也需看是否符合户内成员条件。如果您对宅基地使用权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认定、离婚时的实际处理,或相关继承问题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具体情形,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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