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孙培伦于2021年开始执业,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的他,至今已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是中国法学界优秀的学者型律师,还担任着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让我们从一起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他的专业能力。在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了《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到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同时明确了若被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郑XX则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还请求调低违约金。
在这起案件中,孙培伦律师接受原告委托进行代理。他首先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了《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原告已依约完成施工且被告已实际使用工程,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方面,他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同时引用《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违约金调整及律师费承担的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对于违约责任,他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在律师费主张上,他充分利用合同约定,提交相关发票和合同,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对应的工程总价,扣除已付款后被告尚欠工程款182,145.06元,酌定违约金10,000元,支持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逾期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孙培伦律师发挥了巨大价值。他紧扣合同条款,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成功推动律师费全额支持;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维护诉讼策略灵活性;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运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实现高效债权回收,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精神与职业担当,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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