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
程豪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程豪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办案过程中,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程豪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XX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借款9,000元应扣除,部分短信查询费用也应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上,强调卢XX有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家庭困难,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程豪律师“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在受贿数额认定上,全额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但在量刑情节认定上,法院认定卢XX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处罚,对于立功因线索未查实不予认定,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因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不予采信。
尽管程豪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程序正义;明确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实现有效辩护;还体现了人文关怀,全面展现被告人的多面性。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程豪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智慧,也让我们看到他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不懈努力。
若需联系程豪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程豪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