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逮捕侦查期多久执行

逮捕侦查期多久执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771人看过
导读: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不便边远、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院批准可再延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且前延后仍未终结的,经省级检院批准再延2个月。
逮捕侦查期多久执行

一、逮捕侦查期多久执行

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如下:

通常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逮捕侦查期一般多长时间结束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前述时间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侦查期限多长时间结束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当我们关注“逮捕侦查期多久执行”时,除了需明确基本期限规则,还需知晓其具体适用的细节延伸。比如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案件不超过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涉及重大复杂犯罪(如流窜作案、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等特殊情形,还可依法进一步延长。此外,若侦查期届满仍未查清事实,办案机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释放嫌疑人。如果您对具体案件中“逮捕侦查期多久执行”的计算、延长条件,或是超期后的权利保障存在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