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孙培伦。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如今已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以及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执业多年来,孙培伦律师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法律界站稳了脚跟。
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将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相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的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孙培伦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到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每日按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原告依约在2021年10月完成施工,可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一直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被告则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还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孙培伦律师临危受命,代理原告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原告已依约完成施工且被告已实际使用工程。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上,他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对于违约责任,他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调整以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有效证据。在律师费主张方面,他充分利用合同约定,提交相关凭证,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郑XX需支付工程款182,145.06元、违约金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案件受理费大部分也由被告承担。孙培伦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巨大的价值。他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孙培伦律师在重大民商事诉讼方面经验丰富,值得信赖。无论是复杂的合同解读,还是严谨的证据构建,他都能做到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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