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离婚过错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定情形包括: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断。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据此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二、哪些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规定于民法典。具体为:一是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认定。存在以上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哪些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如家暴造成的医疗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补偿。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赔偿,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也可提出,但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当我们明确哪些属于离婚过错赔偿的法定情形后,实际维权中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留意:其一,过错赔偿需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若离婚后单独起诉,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其二,赔偿金额并非固定,会结合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或物质损害后果,以及双方经济能力等综合判定。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想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何准备证据材料,或是对赔偿金额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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