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能不能帮忙撰写起诉书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会依职责撰写起诉书。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制作刑事起诉书,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但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检察院一般不会帮当事人撰写起诉书。民事案件需由原告自行或委托律师等诉讼代理人撰写民事起诉状;行政诉讼中,原告也需自行或委托他人起草行政起诉状。只有在公益诉讼等特定情形下,检察院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撰写相应文书。
二、检察院能不能不起诉嫌疑人
检察院能不起诉嫌疑人。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酌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当出现符合上述情形时,检察院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检察院能不能当庭抗诉
检察院通常不会当庭抗诉。抗诉有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之分。二审抗诉是地方检察院觉得本级法院一审裁判有错,经内部审查等流程,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向上级法院提出,并非当庭进行。
再审抗诉是最高检或上级检察院针对已生效裁判,发现法定情形,按法定程序审查后提起,也不是当庭进行。
不过庭审中检察人员发现审判违法,可当庭提纠正意见,但这不算真正的抗诉。
关于检察院能不能帮忙撰写起诉书,首先需明确: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仅会在公诉案件中自行制作起诉书,不会为个人(如民事原告、刑事自诉人)提供撰写起诉书的服务。若您涉及民事纠纷需提起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如侮辱诽谤等轻微刑事案件)需提交诉状,需自行准备或委托律师撰写。但诉状的格式、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常易出错,比如遗漏关键证据、表述不符合法定要求可能导致立案受阻。如果您正困惑如何规范撰写诉状,或对“检察院能不能帮忙撰写起诉书”背后的公诉与自诉流程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流程、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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