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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不按个人所得判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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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105人看过
导读:团伙诈骗判刑不单纯按个人所得,各成员需对共同诈骗后果负责。主犯担整个犯罪集团诈骗数额责任,从犯依作用等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罚,不唯个人所得量刑。司法实践综合考量诈骗金额、手段、后果及成员地位作用,如所得少但主策划则重罚,所得多但辅助则轻,最终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团伙诈骗不按个人所得判刑么

一、团伙诈骗不按个人所得判刑

团伙诈骗并非单纯按个人所得判刑。在团伙诈骗犯罪中,各成员需对共同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全部危害后果负责。主犯要对整个犯罪集团的全部诈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从犯通常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也不是仅以个人所得来量刑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诈骗的金额、手段、造成的后果、在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若个人所得少,但在犯罪中起主要策划、组织作用,也会按较高量刑幅度处罚;若个人所得相对较多,但仅为辅助参与,量刑可能也不会太重。总之,量刑会全面衡量,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团伙诈骗不知情的怎么判

在团伙诈骗中,若确实不知情,通常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犯罪构成角度,诈骗罪要求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骗取他人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不知情意味着缺乏诈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但需注意,实践中要认定不知情并不容易。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行为人确实没有意识到相关行为是诈骗行为,比如对诈骗计划、手段毫不知情,未参与商讨、策划等环节,未从中获利等。若能有效证明,便可避免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三、团伙诈骗不按个人所得如何判刑

在团伙诈骗案件中,判刑并非仅依据个人所得,而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整体数额、犯罪情节等因素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于团伙诈骗,各成员需对共同诈骗的总数额负责。主犯应按集团诈骗的总数额处罚,从犯则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例如,团伙诈骗数额达五十万,即便某成员个人所得较少,也可能按“数额特别巨大”这一档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时,法院还会考量成员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情节。

当我们关注“团伙诈骗不按个人所得判刑么”这一问题时,需明确其判刑依据远不止个人所得。团伙诈骗属于共同犯罪,量刑核心首先看行为人在团伙中的角色。若为主犯,需对整个团伙的诈骗总额承担责任;若为从犯,虽以个人参与部分为基础,但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此外,诈骗数额的认定也并非仅以个人实际分得金额为准,而是结合团伙整体涉案金额、个人参与的具体犯罪情节综合判断。如果您对团伙诈骗中主从犯的界定、具体量刑标准,或自身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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