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产清算该如何进行
1.婚前个人房产,若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清算。
2.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哪方,一般是共同财产。清算先协商,协商一致按约定;协商无果,法院判归一方,获房方补偿另一方,补偿按市价和出资定。
3.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方补偿另一方。
二、离婚后房产继承遗失该如何处理
1.若遗失遗嘱,可找副本;若遗嘱曾公证,可去公证处查档复制。若没副本且无法从公证处获取,有其他合法证据证明内容,遗嘱也有效。
2.若遗失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去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法院调档复印,法院盖章后与原件效力相同。
3.若遗失房产继承公证书,向原公证处申请补发,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核实后可补发。
三、离婚后房产确权一方死亡怎么办
1.离婚后房产确权时一方死亡,若涉及法定继承,其房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
2.若房产确权诉讼在进行中,法院会通知继承人参加。继承人愿继续诉讼,诉讼继续;放弃继承且不参加,法院终结对该方诉讼,不影响另一方审理。
3.继承人参与诉讼要提供证明继承权的材料,法院依证据和法律判决房产归属及份额。继承人应积极配合,保障自身权益。
当我们关注离婚后房产清算该如何进行时,往往容易忽略两个紧密关联的实操问题:一是夫妻双方若对房产份额存在争议,该如何结合购房出资比例、婚后还贷情况、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等因素,明确各自应得的分割比例?二是房产清算完成后,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是否能享受契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比如离婚析产是否属于免税情形)?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清算效率与后续权益保障,若你对份额认定、过户流程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梳理清晰、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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