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能申请减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符合条件能申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暂予监外执行并未改变罪犯身份,只要其在监外执行期间符合上述条件,就可申请。不过需注意,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申请减刑,需严格审查其在监外执行期间的表现及相关证明材料。若其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也就无法获得减刑。
二、暂予监外执行时间会折抵刑拘时间吗
暂予监外执行时间一般会折抵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有例外情况,若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而刑拘属于判决前的强制措施,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方式变更,两者性质不同。通常说的折抵是指折抵判决后的刑期,并非刑拘时间,刑拘时间是单独按照规定折抵判决后的刑期,一般是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拘役一日,折抵管制二日。
三、暂予监外执行能不能算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通常算入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符合法定情形暂予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执行刑期。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会被收监,收监前监外执行时间仍算刑期,但自人民法院决定收监之日起,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能申请减刑,需结合具体法定情形判断,并非绝对不能。实践中,这类罪犯若在监外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存在立功等法定减刑情节,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仍可依法申请减刑。但需注意,若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疾病痊愈)被收监后,其监外期间的表现是否计入减刑考核,需由执行机关结合法律规定综合认定;此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违反监管规定的,可能影响减刑申请的审批。如果您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申请流程、考核标准等仍有疑问,或是遇到具体个案需要专业分析,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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