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羁押期限届满是几天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分不同情况。一般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有相应羁押期限规定。
二、逮捕羁押期限怎么计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逮捕羁押期限是多少天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我们关注“逮捕羁押期限届满是几天”时,更要明确期限届满后的法定处理路径。并非到期自动结束,需结合案件进展判断:若侦查终结,可能移送审查起诉;若仍需查证但期限已满,依法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不符合继续羁押条件,必须立即释放。此外,若侦查机关认为期限内无法办结,是否需提前申请延长?这些实操细节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若你正面临相关问题,或对期限计算、届满后程序、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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