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正式逮捕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被正式逮捕后仍可办理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均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同意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被正式逮捕后会判多久
被正式逮捕后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案件判断。逮捕只是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定罪量刑依据。法院量刑会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规定作出判决。
不同罪名有不同量刑标准,如盗窃罪,视盗窃金额、次数等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仅知道被逮捕无法确定判刑时长。
三、被正式逮捕多久判刑
被正式逮捕后到判刑时间不固定,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案件属交通不便、重大犯罪集团等四类特定情形,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被正式逮捕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实践中存在特定法定情形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又或是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无社会危险性等,符合条件的仍可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不过申请的流程、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办案机关的审查要点,很多人容易混淆。如果您或身边人遇到此类情况,对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办理步骤、成功概率等问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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