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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开设赌场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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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6 · 1286人看过
导读:开设赌场罪认定需从多方面判断:客观上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设定方式,含线下实体(如固定房屋组织)及线上网络(如建网站接受投注);主观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实际获利);主体是达刑事责任年龄、具能力的自然人;还需考量情节(如抽头渔利、赌资、参赌人数多等),司法实践综合全案证据判断。
如何进行开设赌场罪认定

一、如何进行开设赌场罪认定

开设赌场罪认定需从多方面判断。客观上,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包括线下实体赌场和线上网络赌场。线下如在固定房屋内提供赌博设备组织赌博;线上则表现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行为人实际获利,只要有获取钱财等利益的主观意图即可。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此外,情节也是认定考量因素。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情节严重包括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多等情形。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构成该罪。

二、如何进行开设赌场罪中股东认定

开设赌场罪中股东认定需从多方面判断。首先看是否有出资行为,为赌场运营提供资金支持是股东常见特征,如投入资金用于场地租赁、设备购置等。其次,要考察是否参与赌场管理决策,股东通常会对赌场的经营模式、营业时间、人员安排等重要事项有一定决策权。再者,是否有分红获利情况,按约定比例获取赌场盈利是股东权益体现。同时,相关证人证言、资金往来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也能辅助认定股东身份。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全案证据,依据各行为人在赌场中的实际作用和地位来准确认定股东,避免将仅提供劳务等非股东人员错误认定。

三、如何进行开设赌场罪的从犯认定

认定开设赌场罪从犯,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从在犯罪中作用看,在开设赌场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次要作用表现为参与开设赌场部分环节,且对赌场运营、决策影响力小,如仅偶尔帮忙照看赌场,并非核心管理运营人员。辅助作用是为开设赌场创造便利条件,不直接参与赌场主要经营活动,像为赌场提供场地、望风、运送赌具等。

主观故意程度判断,从犯主观上对开设赌场犯罪的认识和参与主动性低于主犯。可能是受他人指使、雇佣参与,并非积极追求犯罪结果。司法实践中,综合考虑行为人实际行为、获利情况、与其他犯罪人的关系等因素,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探讨如何进行开设赌场罪认定时,需注意实践中常与“聚众赌博”混淆的情形。两者在组织方式、持续性、参赌人员稳定性等方面有明确区别:开设赌场多依托固定场所、网络平台,具持续性经营特征;而聚众赌博多为临时组织,无稳定场所。此外,认定中还涉及“赌资数额”“参赌人数”“抽头渔利”等具体标准的把握,不同情形下的认定边界易产生困惑。若您对开设赌场罪认定中的具体情形、证据标准,或自身涉及的相关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精准分析,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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