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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共同犯罪如何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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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4 · 1152人看过
导读:贪污共同犯罪量刑依各共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分别处理。主犯中首要分子按集团全部贪污罪行处罚,其他主犯按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依《刑法》按不同数额和情节量刑。从犯应从轻等处罚,胁从犯按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均结合法定量刑幅度及自身作用适当处理。
贪污共同犯罪如何去量刑

一、贪污共同犯罪如何去量刑

贪污共同犯罪量刑需根据各共犯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分别处理。

主犯若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集团全部贪污罪行处罚;其他主犯,按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贪污罪行处罚。依据《刑法》,个人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结合上述法定量刑幅度,适当从轻或减轻。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应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贪污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贪污共同犯罪的认定需考虑以下方面:主体方面:至少一人为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主观方面:各行为人有共同贪污故意,即对共同贪污行为具有同一认识,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态度,相互沟通、联络,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客观方面:有共同贪污行为。各行为人行为指向同一贪污犯罪,相互配合、联系,形成有机犯罪活动整体。每个人行为都是犯罪行为组成部分,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例如,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合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就构成贪污共同犯罪。

三、贪污共同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贪污共同犯罪中,各共犯均应对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以共同贪污的总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贪污犯罪数额处罚。对于从犯,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参与犯罪的数额等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需考虑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分工、行为对犯罪完成的作用、是否分赃及分赃数额等因素。分赃数额可作为量刑情节,但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标准,不能仅依据个人分赃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

当我们探讨贪污共同犯罪如何去量刑时,需留意两个与量刑直接相关的核心细节:其一,共同犯罪中主犯与从犯的区分。主犯需对全部贪污数额承担刑事责任,而从犯可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这是量刑差异的关键;其二,贪污数额的累计计算规则,若行为人多次贪污未被处理,会按累计数额定罪量刑,而非单次计算。若你或亲友涉及贪污共同犯罪案件,对主从犯认定、数额认定及具体量刑情节存在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帮你厘清案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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