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尾后全责对方要交通费可以不给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不给。依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对于对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有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的交通工具因事故损坏无法使用,其在维修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替代交通费用,属于合理损失。但对方需提供相应票据证明费用的实际发生和合理性。
若费用明显不合理,如过度使用高价交通工具产生高额费用,全责方可以与对方协商,拒绝支付不合理部分。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证据判断支持合理的交通费用诉求。所以,合理的交通费通常是要赔偿的。
二、追尾后全责方拒赔,如何维权
若追尾后全责方拒赔,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协商解决:尝试与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赔偿义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全责方有责任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协商时保留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据。申请交警调解:向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交警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全责方履行赔偿义务。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若己方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即由己方保险公司先赔偿损失,再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追偿。提起诉讼:若上述方法均无效,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定损单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追尾后全责如何赔偿
追尾后负全责,赔偿遵循以下要点:赔偿范围:首先是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若车辆无法修复,要赔偿重置费用。如果是营运车辆,还需赔偿合理停运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其次是人身损害,致对方受伤的,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方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有不足则由全责方自行承担。
赔偿时要留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追尾后全责对方要交通费可以不给吗?答案并非绝对,关键在于该费用是否属于合理必要的范畴。比如对方因车辆维修无法正常使用,产生的日常通勤公共交通费用、或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支出,属于法定应承担的范围;但若对方主张的是远超日常标准的高额打车费、或与车辆维修无关的额外费用,全责方有权提出异议并协商核减。此外,若你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这笔费用通常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你承担。如果对交通费的计算标准、保险赔付流程仍有疑问,或是遇到对方过度索赔的情况,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理清责任边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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