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公交车摔了一跤谁的责任
上公交车摔了一跤,责任认定需具体分析。
若因公交车自身原因,如司机急刹车、车内湿滑未设警示标志等,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其对运输安全负有保障义务。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注意力不集中、自身身体状况不佳等导致摔倒,一般乘客自行承担责任。
如果是第三人过错致使乘客摔倒,第三人需承担责任。比如被其他乘客挤倒。
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发生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现场证据,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上公交车摔了一跤谁的责任大
上公交车摔了一跤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
若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等不当操作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通常需担主要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有保障旅客安全运输的义务,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司机操作不当属履行义务有瑕疵,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若因乘客自身疏忽大意、注意力不集中等原因摔倒,乘客自身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要是因公交车厢内有积水、障碍物等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导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较大责任。
若因第三人过错致使乘客摔倒,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一般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责任比例,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三、上公交车摔伤属于承运人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上公交车摔伤是否属于承运人责任需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若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如台阶湿滑、扶手松动等),导致乘客上公交车时摔伤,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乘客自身注意力不集中、奔跑上车等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公交公司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安全提示及保障义务,则可不承担责任。
当我们探讨上公交车摔了一跤谁的责任时,除了初步判断责任主体,还有不少需结合具体场景厘清的细节。比如公交车运营方是否及时清理台阶水渍、是否设置防滑标识或提醒乘客注意安全,这些会直接影响责任划分;若摔倒因其他乘客推搡、急刹车时无人扶稳等第三方因素导致,责任主体可能涉及多方,受伤后的医疗费、误工费、后续康复费用等赔偿标准也需结合责任比例确定。如果您在实际场景中遇到类似情况,对责任认定、赔偿协商或维权流程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解答困惑,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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