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整时会不会清算员工工资
破产重整时会清算员工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制作职工债权清单并公示,其中就包含职工工资等债权。
在重整期间,企业若继续经营,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若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员工工资在清偿顺序上处于优先地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支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无论重整是否成功,员工工资都会得到妥善清算处理。
二、破产重整时担保债务利息谁来承担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在破产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一般情况下,对于担保债务的利息,在重整申请受理后停止计算。这是基于法律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避免担保债权因利息持续计算而过度膨胀。但如果担保合同有特殊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按约定处理。
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批准,对于担保债务利息的承担会按照重整计划执行。若重整计划未获通过,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担保债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利息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时。
三、破产重整时能否裁员降薪
破产重整时可以裁员降薪,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关于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降薪方面,企业不能擅自进行。如果要降薪,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未经协商一致,企业单方面降薪,员工有权以企业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破产重整时会不会清算员工工资,不仅涉及是否清算的问题,还关联着员工权益的具体保障细节。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工资通常属于破产重整中优先受偿的范畴,但具体清偿顺序、重整计划中是否涉及工资协商调整,以及重整期间员工在岗待遇、工资发放时间节点等,需结合企业实际重整情况判断。若您对破产重整中员工工资的清偿流程、自身权益如何主张,或重整计划里工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梳理权益边界,解答实操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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