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资产如何分配
破产清算资产分配按以下顺序进行。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后者像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这些费用随时以破产财产清偿。
之后,清偿职工相关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再接下来是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的债权不足以全部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在分配时,管理人应制定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法院认可后执行。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要提存分配额。
二、破产清算资金怎么追回
破产清算资金追回需按法定程序进行。首先,管理人应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查明是否存在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涉及的财产。对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可撤销行为,以及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等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管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
其次,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管理人应要求其返还。
此外,对于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管理人应督促其补缴出资。在追回过程中,管理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实现。若自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强制力完成资金追回,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
三、破产清算资产怎么算
破产清算时,资产核算较为复杂。首先是清查各类有形资产,如固定资产按折旧后净值计算,存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无形资产则依据摊销后的价值确定。货币资金按账面余额计算。
对于债权,要评估其可收回性,能收回的计入资产,难以收回的作为坏账核销。企业拥有的股权等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需注意的是,要区分企业的自有资产与他人资产,他人资产不应纳入破产清算资产范围。整个核算过程需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破产法规定,以确保资产核算准确、公正,为后续的债务清偿等破产程序提供合理依据,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了解破产清算资产如何分配的同时,不少人还会纠结两个实操关键问题:一是职工债权的优先清偿范围。比如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用、社保公积金,是否都能在普通债权前全额受偿?有没有超过一定期限的部分会被调整?二是未设定担保的普通债权人,若发现清算组遗漏了企业可变现资产,该如何申请补充申报,从而提升自身受偿比例?这些细节不仅涉及《企业破产法》的具体条款,更需要结合个案的清算进度、资产变现情况判断,普通大众很难精准把握。如果您正面临企业破产或自身作为债权人的相关问题,别让模糊的法律细节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破产法律师为您梳理具体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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