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二是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三是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四是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五是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此外,生产、销售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假药等,也应立案追诉。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该怎么判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定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需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进行鉴定。同时,具体判罚会结合案件事实、情节等综合考量。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该怎么判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情形有相关司法认定标准,如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量食品的危害程度、销售金额、造成后果等因素量刑。
当我们明确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后,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立案后该罪的量刑幅度,比如是否造成人体伤害、涉案金额多少、是否属于“明知”等情节,会直接影响刑期长短;二是实践中“假药”的具体认定(如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变质药品、标注虚假适应症的药品等),不少人容易因混淆认定标准误判自身行为是否触发立案。如果您正面临生产、销售假药相关疑问,比如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或是想了解后续应对措施,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法律边界,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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